主 旨:修正「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案贷款要点」第四点、第七点、第九点,并自即日生效。
说 明:
一、检附修正「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案贷款要点」第四点、第七点、第九点规定、总说明、对照表及发布令影本各1份。
二、对本案有任何疑义,请洽询:本处财务融通组黄玉铃小姐,电话(02)2366-2305。
说 明:
一、检附修正「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案贷款要点」第四点、第七点、第九点规定、总说明、对照表及发布令影本各1份。
二、对本案有任何疑义,请洽询:本处财务融通组黄玉铃小姐,电话(02)2366-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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