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国金字第10200030060号函
主 旨:为建立智慧财产专业能力客观认定标准,缩短学用落差,本局已规划完成「智慧财产人员职能基准与能力认证制度」,请 贵单位多加运用及协助推广,并鼓励有兴趣者踊跃报名参加能力认证考试,请 查照。
说 明:
一、依据国立台湾大学102年4月11日校法律字第1020026627号函办理。
二、为有效提升智慧财产从业人员智能,并同步建立业界认同的智慧财产人员专业能力标准,提供业界选才及教育部门设计合适专业课程及评量参考,本局已委讬国立台湾大学规划完成「智慧财产人员职能基准与能力认证制度」并于99年-101年举办「智慧财产人员能力认证」考试,成果颇受各界支持与肯定。今(102)年「智慧财产人员能力认证」考试将于8月3日及8月4日举行,并于4月23日至6月24日受理报名。请 贵单位多加运用及协助推广,并鼓励有兴趣者踊跃报考。
三、另智慧财产培训学院预定102年5月2日上午10:30-12:00假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霖泽储3楼多媒体教室及102年5月15日上午10:30?12:00假国立成功大学自强校区电机系1楼霭云厅分别举办「智慧财产人员职能机准推广暨能力认证考试说明会」,欢迎广为宣导报名参加。
四、随函检附智慧财产人员能力认证考试之新闻稿说明会议程、DM及海报各1份,请参用;另智慧财产人员职能基准与能力认证制度、智慧财产人员能力认证考试简章及职能运用说明,请上网浏览http://www.tipa.org.tw/certify_1/ps-news.asp。
主 旨:为建立智慧财产专业能力客观认定标准,缩短学用落差,本局已规划完成「智慧财产人员职能基准与能力认证制度」,请 贵单位多加运用及协助推广,并鼓励有兴趣者踊跃报名参加能力认证考试,请 查照。
说 明:
一、依据国立台湾大学102年4月11日校法律字第1020026627号函办理。
二、为有效提升智慧财产从业人员智能,并同步建立业界认同的智慧财产人员专业能力标准,提供业界选才及教育部门设计合适专业课程及评量参考,本局已委讬国立台湾大学规划完成「智慧财产人员职能基准与能力认证制度」并于99年-101年举办「智慧财产人员能力认证」考试,成果颇受各界支持与肯定。今(102)年「智慧财产人员能力认证」考试将于8月3日及8月4日举行,并于4月23日至6月24日受理报名。请 贵单位多加运用及协助推广,并鼓励有兴趣者踊跃报考。
三、另智慧财产培训学院预定102年5月2日上午10:30-12:00假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霖泽储3楼多媒体教室及102年5月15日上午10:30?12:00假国立成功大学自强校区电机系1楼霭云厅分别举办「智慧财产人员职能机准推广暨能力认证考试说明会」,欢迎广为宣导报名参加。
四、随函检附智慧财产人员能力认证考试之新闻稿说明会议程、DM及海报各1份,请参用;另智慧财产人员职能基准与能力认证制度、智慧财产人员能力认证考试简章及职能运用说明,请上网浏览http://www.tipa.org.tw/certify_1/ps-news.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