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智慧医疗产学联盟计画 -数码健康领域征求公告

  • 2024-09-13
  • 林敬斌
壹、 计画目 的
以「健康台湾」为主轴发展数码健康与全龄医疗科技结合学研、医界与产业界能量,促成学研关键技术结合医疗服务应用场域之实质合作完善数码医疗服务,达成亚健康/健康人群之健康照护。

贰、计画征求重点
征案以数码健康、远距照护、数码医疗等领域,发展跨医疗院所之解决方案产品/服务延伸现有医疗服务系统至诊所、照护机构、社区或居家等。解决方案需应用于全龄健康照护与健康促进之预防、诊断、治疗或照护等阶段。重点包含
一、 提升健康/医疗赋能:完善数码健康/医疗服务,运用AI/5G/MIoT、国际标准介接、软硬整合、云端服务等技术 。
二、 创新核心技术结合学研医关键技术,发展数码健康/医疗服务、产品并应用于诊所、照护机构、社区或居家,提升群体健康照护 。
三、 健康促进/医疗效益评估依据使用者反馈进行产品优化,场域执行前后之自费/健保采用评估 。
四、 商业化评估技转及商模规划。


参、 计画执行及经费拨付期程
一、 计画执行年限为1年期,经审查核定后补助 。
二、 本计画每案编列申请经费以新台币5百万元为上限(注1),惟实际经费以本会核定为准本会补助经费分二阶段拨付,年度第一期款将于计画核定执行后2个月内缴交修正后计画书并检具相关佐证资料后即拨付本会补助经费之50%。
三、 计画自执行期满6个月,本会将依期中进度管考结果拨付第二期款(50%)。未达里程碑或执行绩效不彰者, 本会得以终止补助。
四、 本计画案经费拨款里程碑将扣合联盟所提出计画书内规划之KPI、查核点,并于完成计画要求之里程碑项目后,检具相关佐证资料办理请款事宜,经本会确认同意后即拨款。


肆、 申请资格申请资格
一、申请机构:符合本会补助产学合作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二点规定之单位,并由联盟中之学校或医院提出申请,并与企业筹组联盟,联盟成员可包括:学校、医院、厂商、诊所、长照/养护机构等
三、企业配合款:合作企业需支付一定额度研究经费(不得少于案件总经费之50%做为配合款,配合款得以提供设备供计画使用之方式做为出资,惟其总和不得超过配合款总和之60%,且应于设备费额度内为之。
四、以设备出资支付配合款之核定标准:由联盟内医院 /学校提出估价(鑑价)证明, 本会将于计画执行期满6个月进行查核 确认该财产是否已纳为医院 /学校资产。
五、申请计画之医院及合作企业需保证公司负责人及经理人未具有「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第三条所称之投资人身分,此智慧医疗产学联盟计画之经费亦不得使用于大陆地区之商业往来。

伍、 计画之计画之申请申请说明说明
一、 本计画分二阶段审查,自即日起接受初审申请,请备妥计画申请书(一式两份),于 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以公文纸本函送本会(邮寄以寄送当日邮戳为凭 。文件不全或不符规定者 ,将通知限期补正,若逾期仍未完成补正将不予受理。
二、 通过初审者将另行通知第二阶段简报审查,以会议审形式办理通过初审者将另行通知第二阶段简报审查,以会议审形式办理